11月新朋友見面禮 超贈點送給你-Yahoo!奇摩拍賣,由Yahoo!奇摩經營

Yahoo奇摩拍賣新會員 哪裡註冊

新朋友加碼禮送50超贈點 現領現折!

▌活動期間:2018/11/30 12:00~2018/12/31 23:59
活動辦法:於活動時間內註冊成為Yahoo奇摩拍賣新會員,並且下載Yahoo奇摩拍賣App,即刻開啟App並登入,系統將當日立即贈送超贈點50點(超贈點1點=1元); 一個帳號限領一次 ; 超贈點數量有限,以資格成立時間排序,送完為止(本活動超贈點贈送上限名額為11,200人)。

 

▌超贈點發送與使用規則:

  • 新會員需在活動期間內完成上述任務,方才符合超贈點贈送之資格

  • 「新朋友見面禮」活動依資格成立時間計算,送完為止

  • 一個帳號限領一次

  • 符合此活動資格之新會員,系統將直接寄送超贈點至Yahoo奇摩用戶帳號

  • 系統匯入符合資格之新會員的Yahoo奇摩用戶帳號後,同時也會於手機APP推播通知點數已匯入

  • 超贈點1點=1元,不限消費金額在Yahoo奇摩拍賣/購物中心/超級商城消費均可直接抵用。超贈點折抵無上限,但折抵後購物金額(不含運費)至少為1元結帳,未用完點數會保留,在點數有效期限內皆可消費抵用。更多超贈點介紹與說明

  • 請於點數有效期限內將贈送之超贈點使用完畢,點數逾期將無法延長使用及回補。建議您於點數生效後可儘快至Yahoo奇摩拍賣/購物中心/超級商城消費折抵

  • 時間與點數匯入狀態以Yahoo奇摩拍賣系統為準

  • 若經查發現使用者以不當方式(包含但不限於違反拍賣使用規範或有其他經Yahoo奇摩認定違反拍賣精神之情形)獲取本活動之超贈點,Yahoo奇摩拍賣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,並依Yahoo奇摩拍賣相關使用者規範與政策予以停權等處理。

合資格成立時間 符合資格認定 超贈點發送時間 點數有效期限
11/30 12:00~
12/31 23:59
註冊成為Yahoo奇摩拍賣新會員,
並下載Yahoo奇摩拍賣App,
開啟App功能登入
符合資格者,系統當日
立即發送超贈點50點
點數匯至系統起14天內

其他活動注意事項

  1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Yahoo奇摩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  2. 參加者必須遵守Yahoo奇摩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喪失得獎資格。
  3. 參加者須同意接受Yahoo奇摩隱私權保護政策;參加者同意Yahoo奇摩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、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圍內,得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;參加者並同意Yahoo奇摩得委託協力廠商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,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;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,Yahoo奇摩關於參加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參加者之權益悉依Yahoo奇摩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。
  4. 本活動若含有網路投票機制,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,不得重複投票。且如投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Yahoo奇摩得取消其投票票數、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,或啟動重新計票之機制:
    1. 利用電腦、網路之漏洞(如:攻擊投票程式、登入認證,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)進行投票者。
    2. 採用不正當之行為(如:侵入資料庫、改封包,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),竄改票數或給予票數者。
  5. 本活動若徵求參加者提供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等內容予Yahoo奇摩,參加者亦同意下列事項:
    1. 參加者保證提供予Yahoo奇摩之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,符合下列規定,如有違反之虞,Yahoo奇摩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,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:
      1. 並無侵害他人權利(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、人格權、肖像權及隱私權等)或違反法令之情事;
      2. 參加者擁有授權Yahoo奇摩依本活動辦法條款使用其所提供的內容之權利。
    2. 參加者瞭解Yahoo奇摩並未針對參加者所上傳的內容事先加以審查,但Yahoo奇摩有權(但無義務)依Yahoo奇摩服務條款,拒絕或移除參加者於本活動所提供之任何內容。
    3. 任何資料一經參加者上載、傳送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時,即表示參加者同意:
      1. 由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儲存或管理該資料,並由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之搜尋工具進行索引及抓取,並公開刊登、使用於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的相關系統網路及其他服務上,包括但不限於Yahoo奇摩所聯盟或合作的第三人網站及服務;
      2. 永久授權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可以基於公益或為宣傳、推廣或經營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的相關系統網路及其他服務之目的,使用、修改、編輯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翻譯該等資料,並得在此範圍內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。
    4. 若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因使用、修改、編輯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翻譯、轉授權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、索賠、提出民、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,參加者應賠償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。
  6. 本活動獎項若包含旅遊商品(例如:旅館住宿或機票),Yahoo奇摩與旅遊行程之提供者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,有關行程中所產生糾紛或法律問題皆由旅行社負責,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。
  7. 得獎者應於Yahoo奇摩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Yahoo奇摩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(或利用Yahoo奇摩會員帳號參加活動時,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),Yahoo奇摩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Yahoo奇摩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  8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Yahoo奇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奇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  9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/協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/協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10.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惟Yahoo奇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  11.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,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活動獎項如為現金,Yahoo奇摩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,現金以外之獎項,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,始得領取活動獎品。
  12. 活動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,000元,Yahoo奇摩將於年度結算寄發扣繳所得憑單。
  13.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Yahoo奇摩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Yahoo奇摩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  14.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Yahoo奇摩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  15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  16. Yahoo奇摩有權隨時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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