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12狂播猛送-Yahoo!奇摩拍賣,由Yahoo!奇摩經營

Yahoo奇摩拍賣

活動時間:2017/12/11 00:00~12/31 23:59


活動辦法:

    於活動時間內至Yahoo奇摩拍賣購物(包括APP+PC下單),結帳時訂單內容如包含任一件以上『拍賣直播商品』(註一),並於指定時間前完成取貨付款,該筆訂單折扣後滿NT500元(不含運費),可獲得超贈點50點;折扣後滿NT1000元(不含運費),可獲得超贈點150點(超贈點1點=1元);此為非累計贈送,每筆訂單最高贈點150點;每拍賣帳號每日最高贈送500點,以訂單成立時間排序,累計達到50萬超贈點即送完。

    波段 直播與符合資格之
    訂單成立時間
    完成付款期限 符合訂單之資格認定 訂單結帳金額
    &超贈點發送
    第一波段 2017/12/11 00:00~
    12/17 23:59
    2017/12/31
    23:59前
    結帳訂單內須包含一件以上
    『拍賣直播商品』(註一)
    折扣後滿NT500元
    (不含運費)
    可獲得50超贈點

    折扣後滿NT1000元
    (不含運費)
    可獲得150超贈點
    第二波段 2017/12/18 00:00~
    12/24 23:59
    2018/1/7
    23:59前
    第三波段 2017/12/25 00:00~
    12/31 23:59
    2018/1/14
    23:59前


超贈點發送與使用規則:

  • (1)買家需在活動期間內成立訂單,且訂單內包含一件以上『拍賣直播商品』(註一),並於指定時間內前完成付款才符合超贈點贈送之資格,未於期限內完成付款者,即失去參加活動資格。
  • (2)每拍賣帳號每日最高贈送500點,依訂單成立時間計算,且不同訂單均需包含拍賣直播商品(註一)至少一件。
  • (3)符合此活動資格之訂單,系統將直接寄送超贈點至Yahoo奇摩用戶帳號。
  • (4)超贈點1點=1元,不限消費金額在Yahoo奇摩拍賣/購物中心/超級商城消費均可直接抵用。超贈點折抵無上限,但折抵後購物金額(不含運費)至少為1元結帳,未用完點數會保留,在點數有效期限內皆可消費抵用。更多超贈點介紹與說明
  • (5)點請於點數有效期限內將贈送之超贈點使用完畢,點數逾期將無法延長使用及回補。建議您於點數生效後可儘快至Yahoo奇摩拍賣/購物中心/超級商城消費折抵。
  • (6)時間與訂單狀態已Yahoo奇摩拍賣系統為準。
  • (7)若經查發現使用者以不當方式(包含但不限於買賣家勾串製造假交易,或有其他經Yahoo奇摩認定違反拍賣精神之情形)獲取本活動之超贈點,Yahoo奇摩拍賣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,並依Yahoo奇摩拍賣相關使用者規範與政策予以停權等處理。
  • 發送波段 直播與符合資格之
    訂單成立時間
    訂單付款完成
    審核期間
    撈單時間 寄送點數時間 點數生效時間
    第一波段 2017/12/11 00:00~
    12/17 23:59
    2017/12/11~
    12/31
    2018
    1/2~
    1/3
    2018
    1/4~
    1/10
    2018
    1/11~
    2/10
    第二波段 2017/12/18 00:00~
    12/24 23:59
    2017/12/18~
    1/7
    2018
    1/8~
    1/9
    2018
    1/10~
    1/15
    2018
    1/16~
    2/15
    第三波段 2017/12/25 00:00~
    12/31 23:59
    2017/12/25~
    1/14
    2018
    1/15~
    1/16
    2018
    1/17~
    1/22
    2018
    1/23~
    2/22

    註一:拍賣直播商品認定:於活動期間有被加入拍賣直播間販售的商品 ; 若商品於活動前被加入直播,於活動期間觀看重播而購買該商品則不符合本活動贈點。



PC直播觀看處:




APP直播觀看處:


舉例說明:


  • 情況1:
    若商品A 在12/13 20:00 (活動期間內)直播,無論user 是觀看12/13直播下單購買該商品或是於12/13~12/17間的重播下單購買該商品,都屬於符合本活動資格。如購買訂單包括商品A,且結帳時金額達1000元(不含運費),則該筆訂單可贈送150點超贈點,如當日成立四筆訂單,且各該筆訂單均包含商品A或其他直播商品,則可贈送超贈點500點(因單日上限為500點)。

  • 情況2:
    商品B 在12/10 20:00 (非活動期間)直播,且在12/11 21:00 (活動期間內)再次加入直播,則在活動期間下單購買商品B符合資格 ; 反之,消費者於12/12 (活動期間內)觀看12/10 20:00重播(非活動期間內)的直播場次而下單購買商品B,則該筆訂單不符合本活動資格。


活動時間:2017/12/11~2017/12/31


活動辦法:

消費者需觀看於活動網頁上公告之直播場次共16場,每場直播場次之通關密語會出現在直播畫面左上方跑馬燈中,消費者在直播中看到通關密語後,需回到活動網頁上輸入通關密語,每個Yahoo奇摩拍賣帳號可累積抽獎機會,輸入密語次數越多,則可參加抽獎的獎項越多,消費者可自行選擇直播場次觀看和輸入公關密語,以完成次數認定抽獎資格(累計次數認定以同一帳號為準)。輸入通關密語前需登入Yahoo奇摩拍賣帳號,輸入完成後輸入框會顯示『恭喜已過關』,並留下抽獎資料即獲得抽獎資格。


獎項內容:

輸入通關密語次數 可參加抽獎之獎項 獎項名額
1次 小米自拍棒(市價約500元) 5名
3次 Jo malone香水一瓶(市價約2300) 4名
5次 小米掃地機器人(市價約8990) 3名
7次 Switch(市價約9880) 2名
9次 日本賞櫻雙人機票(市價約3萬元) 1名

註:除日本賞櫻雙人機票外,其他獎項不提供選色選款,實際獎品以主辦單位提供為準。


得獎名單公佈:

(1)主主辦單位將於2018/1/4公告得獎名單於「Yahoo奇摩拍賣公告」(Yahoo! 奇摩拍賣公告) 。並於1/5-1/12以e-mail方式聯絡得獎者。得獎者必需於1/21前回覆並回傳得獎所需的相關資料與扣繳稅金。(得獎相關資料將各別以e-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)。
(2)本活動得獎資格不遞補,得獎者未於2018/1/21前回覆並繳交完整資料與扣繳稅金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(3)以上相關中獎作業聯繫與寄送作業,將委由Yahoo奇摩拍賣簽約合作廠商執行。


日本賞櫻雙人遊獎項說明:

(1)日本雙人機票將透過東南旅行社提供等值旅遊兌換券,此為經濟艙等票價,若遇旺季或機位升等超過等值金額需視情況補差價。中獎人不得向主辦單位及東南旅行社請求任何權利與補償。請於使用前出示兌換券正本,未出示者,不予抵用。限一次使用兌換完畢,不可分開兌換。中獎人需自行支付機場稅金、燃油附加費及其他費用。
(2)於上述有效期間內,亦可憑票面價值折抵東南旅行社所提供其他旅遊行程之費用(差價部分及附加費用需由得獎者自行負擔),限使用東南旅行社販售網路上之國外團體旅遊、國外自由行、國外機票、國內外訂房(不含廉價航空機票、特殊專案機票及未合作之民宿代訂、購買旅遊景點門票、票券類)。
(3)價格依東南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為準。金額不足需補價差,多出之部分視同放棄,不得退還現金。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,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。
(4)本兌換券不得抵用護照費用、簽證、小費。
(5)本兌換券不得轉讓亦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,中獎人必須持正本向旅行社指定專員兌換,兌換券如有遺失、被竊、損毀或滅失之情事,概不負責掛失或補發,恕不接收副本,請妥善保存此券,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。
(6)詳細使用規範、機票價格、酒店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東南旅行社網頁規定為準。得獎者如有相關疑問,可於營業時間週一~週五09:00~18:00,洽「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」兌換券上之指定服務人員。
(7)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,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。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,不能轉讓或更改。
(8)本兌換券不包括旅遊保險、簽證、超重行李寄倉費、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,所有膳食支出、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,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。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,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。
(9)有關航班延誤、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,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,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。
(10)貳獎需透過東南旅行社訂房,附兩餐(早、晚餐) ,限「平日」入住,若旺季、假日時段入住需加價。
(11)本活動所提供之住宿抵用憑證乃依據東南旅行社2017年7月份之報價,兌換有效期限一年,逾期補差價。需透過東南旅社訂房,詳細使用規範依住宿抵用憑證上條款為主。



其他活動注意事項:

  1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Yahoo奇摩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  2. 參加者必須遵守Yahoo奇摩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喪失得獎資格。
  3. 參加者須同意接受Yahoo奇摩隱私權保護政策;參加者同意Yahoo奇摩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、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圍內,得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;參加者並同意Yahoo奇摩得委託協力廠商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,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;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,Yahoo奇摩關於參加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參加者之權益悉依Yahoo奇摩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。
  4. 本活動若含有網路投票機制,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,不得重複投票。且如投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Yahoo奇摩得取消其投票票數、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,或啟動重新計票之機制:
    (1) 利用電腦、網路之漏洞(如:攻擊投票程式、登入認證,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)進行投票者。
    (2) 採用不正當之行為(如:侵入資料庫、改封包,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),竄改票數或給予票數者。
  5. 本活動若徵求參加者提供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等內容予Yahoo奇摩,參加者亦同意下列事項:

    (1) 參加者保證提供予Yahoo奇摩之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,符合下列規定,如有違反之虞,Yahoo奇摩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,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:
    i. 並無侵害他人權利(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、人格權、肖像權及隱私權等)或違反法令之情事;
    ii. 參加者擁有授權Yahoo奇摩依本活動辦法條款使用其所提供的內容之權利。
    iii. 參加者瞭解Yahoo奇摩並未針對參加者所上傳的內容事先加以審查,但Yahoo奇摩有權(但無義務)依Yahoo奇摩服務條款,拒絕或移除參加者於本活動所提供之任何內容。
    (3) 任何資料一經參加者上載、傳送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時,即表示參加者同意:
    i. 由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儲存或管理該資料,並由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之搜尋工具進行索引及抓取,並公開刊登、使用於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 業的相關系統網路及其他服務上,包括但不限於Yahoo奇摩所聯盟或合作的第三人網站及服務;
    ii. 永久授權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可以基於公益或為宣傳、推廣或經營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的相關系統網路及其他服務之目的,使用、修改、編輯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翻譯該等資料,並得在此範圍內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。
    iii. 若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因使用、修改、編輯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翻譯、轉授權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、索賠、提出民、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,參加者應賠償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。
    (4) 若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因使用、修改、編輯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翻譯、轉授權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、 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、索賠、提出民、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,參加者應賠償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。
  6. 本活動獎項若包含旅遊商品(例如:旅館住宿或機票),Yahoo奇摩與旅遊行程之提供者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,有關行程中所產生糾紛或法律問題皆由旅行社負責,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。
  7. 得獎者應於Yahoo奇摩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Yahoo奇摩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(或利用Yahoo奇摩會員帳號參加活動時,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),Yahoo奇摩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Yahoo奇摩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  8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 致Yahoo奇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奇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  9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/協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/協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10.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惟Yahoo奇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  11.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,須 就得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活動獎項如為現金,Yahoo奇摩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,現金以外之獎項,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 稅後,始得領取活動獎品。
  12. 活動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,000元,Yahoo奇摩將於年度結算寄發扣繳所得憑單。
  13.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Yahoo奇摩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Yahoo奇摩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  14.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Yahoo奇摩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  15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  16.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主/協辦單位之事由,主/協辦單位有權隨時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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